各学院:
为积极推进学校国际化办学进程,进一步健全我校国际交流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我校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更好服务于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式发展,经研究并报学校领导同意,在各学院推行国际交流工作联络员制度。各学院需结合实际工作,确定本单位国际交流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1名,负责本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相关工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单位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机制建设,填写《国际交流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并于6月9日(周五)将经本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信息表扫描件报送至国际处夏艳OA邮箱。
联系人:夏艳
联系电话:83821825
国际交流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