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参与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6  点击量:


 

材料与能源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有机功能分子研究所、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柔性电子创新研究院:


近接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厅计划申报6个地方创新子项目,项目周期为3年(2024-2026),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计划每年选派70人。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学院/研究机构与专业牵头高校联系,合作参加地方创新子项目的申报。

一、申报专业和牵头高校情况如下:

序号

牵头高校

学科专业

1

南昌大学

新材料创新发展

2

江西师范大学

化学

3

江西农业大学

畜牧学

4

华东交通大学

交通运输工程

5

江西理工大学

冶金工程

6

东华理工大学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二、申报方式

我校可申请共享牵头高校合作渠道。共享渠道需获得牵头高校外方合作者认可,并与牵头高校签署校际合作协议,确定双方权责。    

我校申请学院/研究机构需与牵头高校合作,做好项目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以便获得立项的顺利通过。项目获批后,牵头高校组织项目人员的遴选申报,且牵头高校人员比例不超过60%。

三、项目实施办法

项目获批后,留学人选的推荐由项目牵头高校负责统筹,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被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录取结果将与2024年西部地方项目录取结果一并公布。留学人员纳入国家公派留学统一管理。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的地方合作项目工作安排,后期将陆续减少单独派出人员数量,重点支持地方创新子项目的人员选派。因此,为保证公派访学项目申报的延续性,请各相关学院/研究机构认真组织,参与立项工作。请有意向的学院/研究机构将项目申报联系人于6月22日报送至我处,我处将报送江西省教育厅与牵头高校联系后续工作。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6月16日

 

江西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信息表

申报学院/研究机构

联系人

职务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