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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1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共建摩洛哥阿卜杜·马立克·阿萨德大学孔子学院的教学工作需要,现公开选拔并推荐1名公派出国教师参加语合中心组织的选拔考试。通过选拔考试并顺利完成岗前培训者,将作为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赴摩洛哥任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摩洛哥阿卜杜·马立克·阿萨德大学孔子学院公派教师1人,预计20239月赴任,原则上任期2学年(满20个月)。

二、人选范围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在职在岗教师(含人事代理人员)。

三、报名条件

1. 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较强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合作精神。

2. 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具有2年(含)以上教龄,有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者优先。

3. 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法语、阿拉伯语等语种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

4.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法语或阿拉伯语)。

6. 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工作职责

1. 遵守我国法律,遵守《孔子学院章程》,服从中国驻外使(领)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的管理;遵守孔子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服从孔子学院外方院长和中方院长的领导。

2. 遵守孔子学院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所在国文化和习俗,遵守国内外工作单位规章制度,努力树立孔子学院教师的良好形象。

3. 积极配合孔子学院院长进行课程设计,按需承担孔子学院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学秩序,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按照孔子学院要求,积极配合并参与孔子学院开展的中国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协助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参加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宣传、师生交流、项目合作等有关活动。

4. 完成孔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派出待遇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任教期间校内工资绩效全额照发,绩效工资在其本级范围内按高一档次发放;可按学校规定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其岗聘聘期考核要求根据在外工作月份按比例扣减。国外待遇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财教(2011)194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

六、报名方式

1.申请人登录http://www.pmplatform.chinese.cn完成网上注册,在线填写国家公派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后,下载打印纸质申请表。

2.所在二级单位为申请人出具推荐信、单位政治审查意见表、师德师风和廉政情况报告。上述材料均需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请表和推荐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85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处王岩同志OA邮箱。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66日中午12:00。

七、选拔程序

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协同相关部门,根据报名条件和个人材料情况,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评。

2. 综合考评后确定1名申请人将被推荐参加语合中心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选拔考试。

3. 语合中心对推荐人的选拔考试形式和内容,以及录取培训安排由中心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91-83820057,18172882114(王老师)

    

    附件: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