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3116)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型及名额
(一)选派类型: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选派名额:视上级批复情况决定,及时向申报人员通报。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二)须为各单位(部门)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三)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四)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五)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六)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4)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选派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组织有关教职工学习《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各单位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结合专业特色及人才培养计划,推荐具有发展潜能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为该项目优先推荐人选,并填写《2024年国家公派留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若推荐多人,请注明排序)。学校将按照“个人申报、部门初步审核、学校评审公示、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方式开展选派工作;
(二)网上填报:9月10日-17日;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
(四)学校公示拟通过评审人员名单;
(五)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相关留学材料的审核、上传与后续派出工作。
四、其他事项及材料提交时间
(一)青骨项目出国留学有关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共同承担;
(二)9月10日-14日,科研业绩材料审核时间,请带科研成果清单原件至科研处(联系人:左家春、桂俊松)、教务处(联系人:孙薇)审核。
(三)9月18日下班前,提交《2024年国家公派留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项目推荐表》(需注明排序)、师德师风和廉政情况说明、审核后的科研成果清单原件,外语水平、邀请函等证明材料,交至人事处何辉。
(四)9月10日-17日,申请人网上申报,并下载申报表于18日交至人事处823办公室(一式五份)。
(五)9月20日前完成评审。
评审结束后,接到评审结果的被推荐人,请于9月25日前将正式申请表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杨莹莹,包括:
1.申请表和支撑材料正反面打印一份,检查表格条形码后在申请人项签名。申请表PDF版发送至杨莹莹邮箱544898712@qq.com;
2.单位政治审查意见表(见附件2,学院党委盖章);
3.师德师风和廉政情况说明(对有关情况说明后,学院党委盖章);
4.单位推荐函/重点推荐函(包括对申请人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的评价,留学必要性和单位对申请人回国后的使用计划等内容,字数500字以内,学院行政盖章),Word版发送至杨莹莹邮箱544898712@qq.com;
5.审核后的科研成果清单(复印件)。
6.在研项目表(附件3,学院行政盖章)
联系人:何辉 83810398 18879175137(人事处)
杨莹莹 8382005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附件1:《2024年国家公派留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表》
附件2:政治审查意见表
附件3:在研项目表
附件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9月9日
附件1:2024年国家公派留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项目推荐表.xlsx
附件2:政治审查意见表.doc
附件3:依托项目表.doc
附件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