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为做好我校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人员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宣传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组织有关教职工参考《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国家留学网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选派办法”的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官网,如官网尚未更新,请参考2021年简章和专栏要求)进行申报。各单位应在符合《选派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中,结合专业特色及人才培养计划,推荐具有发展潜能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为该项目推荐人选,并填写《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
二、申报程序
1.各单位组织本部门教师学习相关文件,鼓励教师积极申报。
2.各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就申请人员名单进行讨论,确定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并填写《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推荐表》(附件2),并同时为拟推荐人出具单位政治审查意见(见附件3,党委盖章)、师德师风和廉政情况报告(党委盖章)。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推选单位需对推荐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上述材料中做出评价
3.经学校审批后,获批准的申请人根据人事处通知,按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登陆国家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填表,并按照该文件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附件4)。
三、材料上报
1.请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于2022年4月22日前,将《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推荐表》、单位政治审查意见、师德师风和廉政情况报告纸质材料报人事处王飞(已申报2022年度教师进修计划的只需要提交单位政治审查意见、师德师风和廉政情况报告)。
2.经学校同意的申请人员,请于2022年5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夏艳老师。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1)登录国家留学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2年5月1日-15日开放系统接受地方合作项目申请。申请人可提前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待项目开网后选择申请项目类别和上传支撑材料。由于开网期间填表人数较多,系统负荷较大,请务必尽早上网填报。有关问题可以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夏艳,微信号13576022964。填报完成后提交打印,并将以下材料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夏艳(新校区图书馆8楼862办公室)。
①申请表和支撑材料正反面打印一份,检查表格条形码后在申请人项签名。同时发送申请表PDF版至夏艳OA邮箱;
②单位政治审查意见表(见附件3,党委签字盖章);
③师德师风和廉政情况说明(无样板,对有关情况说明后党委签字盖章);
④单位推荐函/重点推荐函(包括对申请人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的评价,留学必要性和单位对申请人回国后的使用计划等内容,200字左右,学院行政领导签字盖章),发送Word版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夏艳OA邮箱,待审核通过后手写填写;
⑤申请表中的科研项目表(无样板,包括申请表中填写的科研项目,请科研处审核盖章)。
2)2022年的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请大家注意,邀请函中开始留学时间应在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
3)关于外语证明,如果申请时未达到外语合格条件,学校需单独重点推荐,且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如需出具重点推荐函的老师可将单位推荐函和重点推荐函一并准备,只出具重点推荐函即可。
为落实“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国家留学基金委对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申请人员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见附件1)。
4)由于疫情影响,今年可以同时申报面上项目和地方项目。但如果被面上项目录取的话,需要及时告知,被录取的老师将不再参加后续地方合作项目的评审。
5)特别提示,申请人请务必按时提交有关材料,逾期将无法提交省教育厅。
6)对于获批资助的选派人员在派出前按学校规定签订进修协议方可派出。
人事处联系人:王飞 838310398 1390708642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夏艳 13576022964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4月14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