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主要领导指示,拟举办出国访学人员座谈会。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12月5日周二下午2:30-4:30
二、会议地点
红角洲校区940会议
三、推荐人员
请以下学院(研究所、实验室)推荐曾经公派出国访学的优秀教师代表参加,并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盖章,发送电子版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夏艳邮箱360780626@qq.com。参会人员分配名额如下:
序号 | 学院 | 参会人数 |
1 | 大数据科学学院 | 1 |
2 |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 1 |
3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4 | 材料与能源学院 | 1 |
5 | 药学院 | 1 |
6 | 外国语学院 | 1 |
7 |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 1 |
8 | 有机功能分子研究所 | 1 |
9 | 柔性电子重点实验室 | 1 |
10 | 光电子与通信电子实验室 | 1 |
四、参会事项
1.请以上学院/实验室组织好参会人员按时参会。
2.请参会人员提前准备好座谈交流word文档及PPT,并请于2023年12月4日之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夏艳邮箱360780626@qq.com,电话:83821825。
交流材料内容如下: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称、职务、出国访学单位、访学时间、国外导师、出国期间主要研究课题;
2)在国外访学工作情况、心得体会和收获;
3)国外访学期间及回国后取得的成果,包括参加的科研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级别、承担角色、起止时间、资助金额),发表的论文(论文标题、期刊名称、收录情况、发表时间、排名),获奖情况(奖励名称、奖励级别),参加国际会议的情况(会议名称、时间),其他成果(论著、发明专利,以及其他成果);
4)国外学习成果在回到本单位后实际应用发挥的作用;
3.汇报时间:每人8分钟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