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实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赣教外函〔2024〕9号)(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外函〔2024〕11号)(附件2),为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具体参考:www.csc.edu.cn/chuguo/s/2798)。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

单位应在符合《选派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中,结合专业特色及人才培养计划,推荐具有发展潜能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为该项目推荐人选。
二、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组织本部门教师学习相关文件,鼓励教师积极申报。
(二)各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就申请人员名单进行讨论,确定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推荐(附件3)。
(三)经学校审批后,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登陆国家留学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上填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2024年4月10日-30日,博士后2024年5月10日-31日。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三、材料提交
(一)提交人事处材料:
1.《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推荐表》(附件3);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政治审查意见(附件4,学院党委盖章);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师德师风和廉政情况报告(学院党委盖章)。
请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于2024年3月8日前纸质材料报人事处何辉(已申报2024年度教师进修计划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人员只需要提交单位政治审查意见、师德师风和廉政情况报告)。
(二)提交国际处材料:
1.申请表和支撑材料正反面打印一份,申请人项本人签名(纸质版和电子版);
2.单位推荐函/重点推荐函(包括对申请人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的评价,留学必要性和单位对申请人回国后的使用计划等内容,学院行政领导签字盖章,提交纸质版和电子Word版);
3.申请表中填写的科研项目需通过科研处或教务处审核盖章;
经学校会议研究同意的被推荐人,请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夏艳。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录取人员有效期:
2024年的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保留在2024年12月31日,请大家准备材料时注意邀请函时间(邀请函中的邀请时间应该在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二)关于外语证明
如果申请时没有外语合格条件,学校需单独重点推荐,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如需出具重点推荐函的老师可将单位推荐函和重点推荐函一并准备,只出具重点推荐函即可。
(三)地方创新子项目
我省从2023年起实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类别项目表格中列出了目前省内承办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高校及联系人。需要申请子项目的老师请先与列表中的联系老师和国际处夏艳沟通,获得项目院校同意后方可申请。
(四)有关邀请函
留学人员联系外方邀请函时,请注意查阅国家留学网更新公布的“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
(五)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提前注册账号填写申报表,待项目开网后选择申请项目类别和上传支撑材料。由于开网期间填表人数较多,系统负荷较大,建议尽早上网填报。
(六)派出管理
对于获批资助的选派人员在派出前按学校规定签订进修协议方可派出。
人事处联系人:何辉 83831398 18879175137
国际处联系人:夏艳 83821825 13576022964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2月28日
关于做好 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外函〔2024〕11号.pdf
关于实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赣教外函〔2024〕9号(1).pdf
附件3: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推荐表.doc
附件4:政审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