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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4  点击量:

各学院各单位

近接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请相关学院/研究机构根据专业和学科发展需求,积极参与项目申报或加入项目实施

一、申报 2024 年地方创新子项目

今年我省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设立 3 个地方创新子项目,每项目选派规模5-1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我校可以申请立项。立项方式:既可以单独申请立项,也可联合省内其他高校一起申请立项。

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针对性政策文件为依托。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二是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三是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重点支持职业院校的学科建设。

申报立项要求详见附件。申报单位需完成《项目申请书》、所依托的政策文件电子版、双方合作协议、项目管理办法、《项目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可以以压缩包形式于7月6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360780626@qq.com。

二、申请加入已实施的地方创新子项目

为充分利用地方创新子项目平台,培养更多地方急需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教育厅公布了已实施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信息表目(具体清单见附件),我校可申请加入。

1.无外方合作渠道

“非项目院校”自身无外方合作渠道,可申请共享“项目院校”合作渠道。由“项目院校”为“非项目院校”引荐已有合作资源。“非项目院校”获得“项目院校”外方合作者的认可后,向省教育厅提交公函备案,即可开始选派。 

2.有外方合作渠道

“非项目院校”有外方合作渠道,且已签署实质性合作协议,协议中学科专业与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学科专业范围一致,可申请利用自有合作渠道选派合作院校教师赴外留学。

加入项目要求详见附件。有意向申请加入现有地方创新子项目的学院,请先联系各目院校”的负责人,了解项目的有关要求后,做好有关对接工作,并于2024年11月1日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公函、合作协议等佐证材料。我处将上报至省教育厅审核。

联系人:夏艳

联系方式:83821825

电子邮箱:360780626@qq.com

 

赣教外函〔2024〕30号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3).pdf

附件2.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1).doc

附件3.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信息采集表(1).xls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6月14